设为首页收藏本站

炒股的智慧网

 找回密码
 立即注册

QQ登录

只需一步,快速开始

搜索
楼主: 吹吹风
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

弄假成真——1万元钱的短线交易

[复制链接]
31#
 楼主| 发表于 2015-10-7 18:59:50 | 只看该作者
吹吹风 发表于 2015-10-6 12:44 AM
炒股为什么这么难?为什么要这样苦?遭受这样多的失败?经历如此多的打击?

这些问题我想了很久,或许答案 ...

心平气服————这样的说法并非是在逞口舌之快,而是我的真实感受。

一些豁然开朗式的感悟如果能再发生得早一些,比如发生在炒股4年或5年之后,以我个人也算认真的学习态度及一贯以来不变的智力,这样的感悟其实是能够懂,能够明白的。
但是为什么这样的感悟却偏偏要过7年之久才姗姗而来?也许是老天花费了7年时间才让我心平气服
如果不是这样,我真的答不出为什么一些豁然开朗式的感悟不能再发生得早一些,比如发生在炒股4年或5年之后?早一些难道真的不可以吗?5年与7年又有多大的区别?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32#
 楼主| 发表于 2015-10-7 20:16:49 | 只看该作者
说到“细节处理”,在这里说一个小故事,逗您一乐。
股票在开盘前都会进行集合竞价,以前我从来没有参与过股票的集合竞价,所以对集合竞价的规则不是太了解,几个月前不幸对此有了一定的了解。

在正常交易时段,为了能够顺利买到或卖出一只股票,可以把自己的委托价报得比现价高一些或低一些,这样自己的委托单就能优先成交,并且是以“卖一”、“买一”的价格成交。几个月前,有一次头天买入了一只股票,第二天一看集合竞价低开了那么多,心里一慌决定报单卖出(慌了?心态不稳是不是?):集合竞价时段最终的价格打个比方是20元(因为当时的真实价格是多少已经忘记了,只好打个比方),我以18元的价格报单————NND,这样报低价还不能顺利成交?————结果是顺利成交了,可成交价是18元!

我可是以远远高于20元的价格买入的啊!不是以20元为成交价吗?!      最终我明白了,在集合竞价时段,高于竞价的买单与低于竞价的卖单都能成交,只不过是以报价成交。弄清这个本来就该弄清的基本规则,我付出了代价!

谁说细节不重要,我就跟他急!

点评

也是按集合竞价成交。呵呵,小新兵蛋子,还没弄懂就来发表意见。搞着吓了大爷我一跳,还真以为是那回事呢。  发表于 2015-10-7 20:30
扯淡。你的18元成交是紧接着集合竞价的第二笔成交,可以肯定你报价时间很迟,接近9:25才报价。你若9:24之前报价哪怕你是跌停报价,  发表于 2015-10-7 20:28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33#
发表于 2015-10-7 20:32:27 | 只看该作者
你的券商系统较慢,报的比较迟。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34#
 楼主| 发表于 2015-10-7 21:10:43 | 只看该作者
对啊,我就是看到9:25分以后开盘价出来了,看它低开那么多才慌的,才报单的,否则我也不知道它会低开那么多。也就是说我的报单时间在9:25分以后,9:30分以前,这段时间是否算集合竞价时间?这点我不懂。如果9:25分——9:30分这5分钟不算集合竞价时间,为什么要留出这5分钟的时间,直接9:26分开盘连续竞价好了。这一点我也不懂。

反正我在9:25分以后,9:30分以前以18元报单,9:30以后系统显示成交,成交价为18元。为什么会这样现在我也弄不懂,也许如你所说我的18元成交是紧接着集合竞价的第二笔成交的。既然如此,我何苦于9:25分以后9:30分以前以18元报单,直接在9:30以后连续竞价时段再报单卖出好了,9:25分——9:30分这5分钟太多余了,这点也是我所不懂的。

上述的所有不懂都说明了一个问题————细节决定成败!魔鬼藏在细节里。

点评

您是否觉得9:25分——9:30分这5分钟太多余了?  发表于 2015-10-7 21:20
刚开盘买盘稀少。你报18可能时间在前,时间优先。你说的这个问题实际操盘中是需要注意的。  发表于 2015-10-7 21:19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35#
 楼主| 发表于 2015-10-7 21:17:55 | 只看该作者
忘记风险了吗 发表于 2015-10-7 08:32 PM
你的券商系统较慢,报的比较迟。

能否请您详细解释一下?

点评

钻这牛角尖。  发表于 2015-10-7 21:34
9:30以后的成交速度那是杠杠的,用秒杀来形容一点也不过分。  发表于 2015-10-7 21:30
这个问题好像不存在,连续竞价时段的成交速度那是杠杠的,用秒杀来形容一点也不过分。  发表于 2015-10-7 21:26
另外您是否觉得9:25分——9:30分这5分钟太多余了?我还不如直接在9:30以后连续竞价时段再报单卖出好了  发表于 2015-10-7 21:24
当然,这与你的电脑、网络都有关系  发表于 2015-10-7 21:23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36#
 楼主| 发表于 2015-10-7 21:46:11 | 只看该作者
那为什么,同样的网络,同样的券商,9:30分之前一个样————慢!9:30分之后一个样————杠杠的快?按您的解释我还是不懂啊!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37#
 楼主| 发表于 2015-10-9 09:59:02 | 只看该作者
目前,我国的上海、深圳证券交易所采用的竞价方式有两种,即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。
每个交易日的9:15~9:25期间,交易所只接受申报,不进行撮合,但可以撤单。9:25时,电脑主机自动撮合产生开盘价。在每个交易日的9:25~9:30期间既不接受申报,也不接受撤单,9:30开始进入连续竞价。

集合竞价产生成交价的规则:
集合竞价是按最大成交量的原则来成交的,所有在集合竞价成交的委托,无论委托价格高低,其成交价均为开盘价(开盘价也可称为集合竞价产生的价位),普通股民买入、卖出股票的数量一般不会很大,不会影响到该股票集合竞价的价格,所以,普通股民在参与集合竞价时,通常可以把申报价格打得高一些或低一些,也没有什么危险。(集合竞价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9:15~9:25期间)

9:30开始进入连续竞价,连续竞价产生成交价的规则:
1、最高买进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相同,则该价格即为成交价格。
2、买进申报高于卖出申报,或卖出申报低于买进申报时,申报在先的价格即为成交价格。


我吃亏的原因在于,不知道在每个交易日的9:25~9:30期间既不接受申报,也不接受撤单。吃了亏,付出了代价,问题却要靠一本书来解决,否则还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。

由此得到2个感慨:
1、要解决问题需要一些锲而不舍的精神,如果没有一点“钉子精神”,总抱着一种“大概这样,差不多就行”的态度,最终受损的还是自己。
2、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————开卷有益!(当然得是正规正版的书)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立即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手机版|Archiver|炒股的智慧网   

GMT+8, 2024-11-1 07:12 , Processed in 0.028998 second(s), 15 queries , Gzip On.

Powered by Discuz! X3.2

© 2001-2013 Comsenz Inc.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